几乎每个加入健身房、参加趣味跑、预订水上摩托,或给孩子报名蹦床公园的人,都会签一份免责声明。这份文件通常写明参加者接受所有风险,并免除经营者的责任。昆士兰法律承认其中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区别在于造成伤害的原因:是活动本身,还是经营者没有妥善管理活动。
要点
- 《2003 年民事责任法》(Civil Liability Act)规定,对于危险的娱乐活动中明显风险所造成的伤害,经营者不承担责任,经营者也不必就明显风险作出警告。
- 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Australian Consumer Law),娱乐服务可以通过免责声明排除消费者保障,但不适用于鲁莽的行为。
- 这两种保护都不包括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伤害:设备有故障、场所不安全、监督或指导不足,或者经营者没有遵守自己的程序。
固有风险和明显风险
《民事责任法》第 19 条规定,如果伤害是因危险的娱乐活动中的明显风险发生而造成的,无论受伤者是否知道这个风险,相关人士都不承担责任。危险的娱乐活动是指有相当大的身体受伤风险的活动。攀岩时摔倒、在身体接触类运动中被擒抱、在下坡山地车道上从车上摔下来,都是这一条针对的风险。另外,第 13 至 16 条规定,对明显风险没有警告的义务,而且推定当事人知道这类风险。
《澳大利亚消费者法》下的免责声明
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带有“以应有的谨慎和技能提供”的保障。《2010 年竞争与消费者法》(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第 139A 条允许娱乐服务的提供者通过合同排除这项保障,大多数免责声明就是这样做的。如果提供者的行为是鲁莽的,这种排除就不适用;而且它只影响消费者保障。经营者在疏忽方面的注意义务由《民事责任法》规范,合同中免除疏忽责任的条款,会以对经营者不利的方式严格解释。
经营者仍须负责的情况
这些保护针对的是活动本身的风险,而不是经营者的失误。例如:没有检查而断裂的缆绳、已知有故障的跑步机、私人教练给初学者安排远超合理范围的训练量、防护垫不足的蹦床公园、没有按照自己的规定安排监督的游泳池,或者没有按照制造商说明搭建的障碍赛道。这些都是疏忽索赔,免责声明不能使经营者免责。要问的始终是:伤害是来自活动本身固有的风险,还是来自经营者应该做却没有做的事。
儿童
父母可以代孩子签署免责声明,但经营者对儿童的监督义务和提供安全设备的义务只会更高。法院也会仔细审查:一个儿童能否被期望意识到成年人会觉得明显的风险。
提出索赔
运动和娱乐活动受伤属于公共责任索赔,按照《2002 年人身伤害诉讼法》(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进行:在九个月内,或首次委托律师后一个月内发出通知;经营者就责任作出回应;披露文件;会议;如有需要再上法庭。请保留免责声明、事故报告、设备或场地的照片、工作人员和证人的姓名,以及当天的医疗记录。
常见问题
我在健身房签了免责声明,还能索赔吗? 有可能。免责声明涵盖的是运动的一般风险,不包括由设备故障、场所不安全或疏忽的指导所造成的伤害。
什么是危险的娱乐活动? 是指有相当大的身体受伤风险的活动。对这类活动,活动本身的明显风险所造成的伤害,不需承担责任。
我替孩子签的免责声明对孩子有约束力吗? 它可能影响消费者保障方面的索赔,但经营者对儿童的监督义务和提供安全设备的义务不变。
资料来源
- 《2003 年民事责任法》(昆士兰)(Civil Liability Act 2003 (Qld)),第 13–19 条(明显风险;危险的娱乐活动)— legislation.qld.gov.au
- 《2010 年竞争与消费者法》(联邦)(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Act 2010 (Cth)),第 139A 条(娱乐服务排除消费者保障)— legislation.gov.au
- 《2002 年人身伤害诉讼法》(昆士兰)(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 2002 (Qld)),第 9、20 条 — legislation.qld.gov.au
- 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ACCC,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消费者保障 — accc.gov.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