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袭击会造成很深的撕裂伤、神经损伤、疤痕,对儿童来说还可能造成长期的心理伤害。在昆士兰,受伤者的索赔是针对负责管理这只狗的人提出的疏忽索赔。《2008 年动物管理(猫和狗)法》(Animal Management (Cats and Dogs) Act)规定了这个人应达到的标准: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狗不会袭击人。之后能否获得赔偿,就要看狗主人的保险和一般的公共责任索赔程序。
要点
- 负责管理狗的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狗不会袭击他人或使他人感到害怕;没有做到,就违反了《动物管理(猫和狗)法》,属于违法行为,也是存在疏忽的有力证据。
- 大部分索赔由狗主人的房屋及财物保险或房东保险支付,这类保险通常包括宠物的责任保障。
- 索赔按照《2002 年人身伤害诉讼法》(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进行,须在袭击发生后九个月内,或在狗主人确定后首次委托律师起一个月内发出索赔通知。
如何确定责任
这类索赔是根据《2003 年民事责任法》(Civil Liability Act)提出的疏忽索赔:狗主人或控制狗的人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注意,防止狗伤害他人;狗袭击人的风险是可以预见的,而且不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合理的人会采取预防措施;而没有采取措施导致了伤害。《动物管理法》提供了判断标准。第 194 条规定,负责管理狗的人如果没有采取合理措施确保狗不会袭击人或使人害怕,即属违法;第 195 条规定,放任或鼓励狗袭击人也属违法。典型的情况包括:狗从不够牢固的围栏中跑出来、在公共场所遛狗时不拴狗绳,或者在预计会有访客的地方不拴住狗。这部法律本身并不产生民事诉讼的权利,但违反它所定的标准,通常是证明疏忽的决定性证据,而疏忽才是索赔的依据。
如果狗主人知道这只狗以前咬过人或表现出攻击性,或者这只狗已被市政府宣布为危险或具威胁性的狗,索赔就更有力:因为风险是已知的,需要采取的预防措施也更多。
谁要负责
这部法律对“狗主人”的定义很广:包括登记的狗主人、拥有或通常饲养这只狗的人,以及当狗主人是儿童时,其父母或监护人。当时控制着这只狗的人也可能要负责,例如帮忙看狗的亲戚或遛狗的人。房东一般不需要为租客的狗负责;但如果房东知道物业里有危险的狗,却任由情况继续,也可能产生另一项索赔。
保险
很少有狗主人能够自己支付严重伤害的赔偿,所以实际要问的是:狗主人是否持有包括法律责任保障的房屋及财物保险或房东保险。大部分标准保单都有这项保障,而且无论投保人的宠物是在物业内还是物业外造成伤害,都可以理赔。因此,第一步是在现场或通过市政府的登记记录找出狗主人。请向当地市政府报告这次袭击;市政府会进行调查,可以宣布这只狗为危险或具威胁性的狗,而市政府的档案也是有用的证据。
索赔的流程
根据《人身伤害诉讼法》,须向狗主人送达第 1 部分索赔通知(Part 1 Notice of Claim),狗主人再把通知交给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必须就责任问题作出回应,之后索赔按照一般流程进行:披露文件、医疗证据、强制性和解会议,如有需要再上法庭。损害赔偿包括治疗费用(包括整形手术和疤痕修复)、心理治疗、收入损失、护理,以及按照伤害等级计算的一般损害赔偿。如果受伤者是儿童,由父母作为诉讼监护人提出索赔,任何和解都必须获得法院批准。
被狗袭击后应该怎么做
去接受治疗,并确保医疗记录写明是被狗咬伤。在受伤当时和伤口愈合期间拍下伤口照片。确认是哪只狗、狗主人是谁,并取得证人的联系方式。向市政府报告。在九个月的通知期限届满之前,向布里斯班的公共责任律师寻求意见。
常见问题
我必须证明狗主人有疏忽吗? 是的。但判断标准是《动物管理法》要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袭击,而没有被妥善拴好或控制的狗,通常就符合这个标准。
如果狗主人没有保险怎么办? 狗主人须个人承担责任。实际上能否取得赔偿,要看狗主人的情况;找到狗主人后,您的律师可以给您意见。
儿童可以就狗袭击造成的心理影响索赔吗? 可以。心理伤害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儿童的索赔由父母代为进行,任何和解都须获得法院批准。
资料来源
- 《2008 年动物管理(猫和狗)法》(昆士兰)(Animal Management (Cats and Dogs) Act 2008 (Qld)),第 7、9、194–196 条(狗主人;采取合理措施的义务;违法行为及抗辩)— legislation.qld.gov.au
- 《2003 年民事责任法》(昆士兰)(Civil Liability Act 2003 (Qld)),第 9、11、61–62 条 — legislation.qld.gov.au
- 《2002 年人身伤害诉讼法》(昆士兰)(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 2002 (Qld)),第 9、20 条 — legislation.qld.gov.au
- 昆士兰政府,狗袭击与危险的狗 — qld.gov.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