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士兰的人行道上,代步车和电动轮椅的地位有点特别。它们由电机驱动,重量可能比使用者还重,又与行人共用空间,但多年来没有人确定它们在保险上是否算“车辆”。现在,昆士兰已经通过一个专门为它们设立的注册制度回答了这个问题。下面说明这对使用者和他们周围的人意味着什么。
要点
- 在昆士兰的人行道或与道路相关的区域使用的电动代步设备必须注册;注册免费,并包括 CTP 保险。
- 要符合资格,设备在平地上靠电机行驶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 15 公里,代步车的空载重量不得超过 170 公斤。
- 已注册设备的 CTP 保障使用者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被汽车撞伤的使用者,按一般方式向该汽车的 CTP 保险公司索赔。
注册制度
昆士兰规定,电动代步设备(电动轮椅或代步车)如果在人行道或与道路相关的区域使用,必须注册。不收任何费用:没有注册费、没有车牌费、没有 CTP 保费。没有最低年龄要求。设备只靠电机驱动时,在平地上的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 15 公里;代步车的空载重量还不能超过 170 公斤,更重的代步车不能注册。注册通过交通和主要道路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 and Main Roads)办理。
这个制度的重点是保险。已注册的电动代步设备会自动获得强制第三者保险(CTP),所以使用者如果伤到别人,不需要个人承担赔偿。
如果代步车使用者被汽车撞到
使用者的情况与行人或骑自行车者相同:根据《机动车事故保险法》(Motor Accident Insurance Act),向有过错车辆的 CTP 保险公司索赔,适用同样的九个月通知期限和同样的赔偿项目。使用者的年龄和原有的行动不便,会影响伤害如何评估,但不影响能否索赔;如果伤害让一个人失去了原本仅有的自理能力,在评估尺度上就属于严重伤害。
如果代步车使用者伤到别人
如果设备已注册,就由它的 CTP 保险负责,受伤的行人向该保险公司索赔,方式与向汽车的保险公司索赔相同。如果设备应该注册却没有注册,情况就与任何没有保险的车辆相同:受伤者可以向 Nominal Defendant(名义被告)索赔,Nominal Defendant 之后有权向设备的车主或使用者追回已支付的款项。这就是不注册使用所带来的风险。
使用者须遵守的道路规则
电动代步设备的使用者须遵守适用于他们的道路规则:使用人行道和共享道路,靠左行驶,给行人让路,只有在没有人行道或无法使用人行道时,才可以使用马路。使用者如果在违反这些规则时受伤,对方可能会提出自身过错(contributory negligence)的主张,这会减少索赔金额,但不会让索赔不成立。
不能注册的设备
超过速度或重量限制的代步车不能注册,在这里也不算代步设备。根据它的规格,它可能属于完全不能合法在人行道上使用的车辆,使用者如果用它伤到别人,可能要个人承担责任。购买之前请先查看规格。
常见问题
在昆士兰,我必须为代步车注册吗? 如果您在人行道或与道路相关的区域使用,就必须注册。注册免费,并包括 CTP 保险。
我被代步车撞倒了,可以索赔吗? 可以。如果代步车已注册,就向它的 CTP 保险公司索赔;如果没有注册,就向 Nominal Defendant 索赔。CTP 索赔的通知时限同样适用。
代步车使用者需要驾照吗? 不需要驾照,注册也没有最低年龄要求,但须遵守电动代步设备的道路规则。
资料来源
- 昆士兰政府(Queensland Government),Register a motorised mobility device (motorised wheelchair or mobility scooter)(注册电动代步设备(电动轮椅或代步车))— qld.gov.au
- 《2009 年交通运营(道路使用管理——道路规则)条例》(昆士兰)(Transport Operations (Road Use Management—Road Rules) Regulation 2009 (Qld)),第 15 部分第 3 分部(电动代步设备使用者规则)— legislation.qld.gov.au
- 《1994 年机动车事故保险法》(昆士兰)(Motor Accident Insurance Act 1994 (Qld)),第 31 条(Nominal Defendant)、第 37 条(索赔通知)、第 58 条(向没有保险车辆的车主或司机追讨)— legislation.qld.gov.au
- 交通和主要道路部(Department of Transport and Main Roads),Wheelchairs and mobility scooters: a guide for safe travel in Queensland(轮椅和代步车:昆士兰安全出行指南)— tmr.qld.gov.a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