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联系我们的人当中,越来越多的人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雇员。他们以 ABN(澳大利亚商业号码)收款、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工作、合同上写的是独立承包商,或者从事零工经济工作。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没有雇主,就没有 WorkCover。但这个制度的保障比这更宽,关键在于工作实际上是怎样做的,而不是文件上怎么称呼。

要点

  • 您是否属于“worker(工人)”,取决于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而不是名称或是否有 ABN。
  • 劳务派遣工人受派遣公司的保单保障,也可能可以向用工单位提出损害赔偿索赔。
  • “不属于工人”的决定可以申请复核;无论结果如何,也可能可以根据 PIPA 提出疏忽索赔。

谁是“worker(工人)”

《工人赔偿与康复法》(Workers' Compens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Act)把工人定义为:根据合同工作,并且就该工作而言,在税法下属于 PAYG 预扣税雇员的人。法律还另外列出一些无论如何都被视为工人的人,也排除了另一些人。税务标准看的是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使用的因素与 ATO(澳大利亚税务局)相同:

  • 谁控制工作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 您是否可以把工作委托或转包给别人;
  • 您是按时间收费,还是按结果收费;
  • 谁提供工具、设备和车辆;
  • 如果工作有问题,谁承担商业风险;
  • 您是在对方的业务中、为对方的业务工作,还是在经营自己的业务。

有 ABN、开发票,或者合同里写着“独立承包商”,都不能决定结果。一名只为一个建筑商工作、按建筑商的时间上班、使用建筑商的材料、无权派别人代替的技工,无论发票上怎么写,在这个制度下都很可能属于工人。

劳务派遣

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的人,是派遣公司的工人,由派遣公司的 WorkCover 保单保障。实际工作所在的用工单位同样对他们负有注意义务,这一点对损害赔偿索赔很重要:在用工单位因不安全的工作方式而受伤的劳务派遣工人,可能可以向用工单位、派遣公司或两者提出损害赔偿索赔。

个体经营者和真正的承包商

真正经营自己业务的人,为很多客户工作、自己提供设备、自己承担风险,不属于工人,也不受客户的 WorkCover 保单保障。个体经营者可以自己购买个人意外保险或收入保障保险,很多人还通过退休金持有 TPD(完全永久伤残)和收入保障保险,自己却不知道。

零工和平台工作

送餐和网约车的工作安排同样按实际情况标准来判断,结果因平台和具体安排而不同。骑手如果被有过错的司机撞伤,无论雇佣身份如何,都可以提出 CTP 索赔。

如果 WorkCover 说您不属于工人

这个决定可以申请复核。工人赔偿监管机构(Workers' Compensation Regulator)会重新审查工作安排,之后还可以上诉到劳资关系委员会(Industrial Relations Commission)。“不属于工人”的拒绝决定并不一定就此结束;复核时重要的是工作的日常实际情况,例如排班表、工作指示、制服、是否只为对方工作、谁提供了什么。请在三个月期限内、申请复核之前收集好这些资料。

无论您是否属于工人

如果伤害是别人的疏忽造成的,无论您是不是工人,都可能可以根据《人身伤害诉讼法》(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向对方提出损害赔偿索赔,这类索赔有自己的九个月通知期限。不要因为收到一封“不属于工人”的信就放弃。

常见问题

在昆士兰,承包商可以申请 WorkCover 吗? 很多时候可以。法律用税务标准来判断谁是雇员:控制权、委托、按时间还是按结果收费、设备和风险。很多以 ABN 收款的人在这个制度下属于工人。

劳务派遣工人在用工单位受伤,由谁保障? 法定福利由劳务派遣公司的 WorkCover 保单保障。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都负有注意义务,所以可能可以向其中任何一方提出损害赔偿索赔。

如果 WorkCover 认定我不属于工人怎么办? 在三个月内申请复核,并提交实际工作安排的证据;同时就向有疏忽的一方提出公共责任索赔寻求法律意见。

资料来源

  • 《2003 年工人赔偿与康复法》(昆士兰)(Workers' Compensation and Rehabilitation Act 2003 (Qld)),第 11 条及附表 2(谁是工人;属于和不属于工人的人)— legislation.qld.gov.au
  • 澳大利亚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Employee or independent contractor(雇员还是独立承包商)— ato.gov.au
  • WorkSafe Queensland,Who is a worker(谁是工人)— worksafe.qld.gov.au
  • 《2002 年人身伤害诉讼法》(昆士兰)(Personal Injuries Proceedings Act 2002 (Qld)),第 9 条 — legislation.qld.gov.au